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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承诺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1/01    编辑: zhikb_4    阅读量:8326

文件编号:QHYJ-SHC-04-2025

质量方针

科学  公正  精确  优良

质量目标

2.1 总体目标:检验检测能力接近全国先进水平,达到国际优良实验室基本要求。

2.2 具体目标:

  (1)检验检测报告书差错率<0.3%;

  (2)检验检测事故率<0.1%;

  (3)国家抽验全检率>98%(其中抽验检品按国家药典检验检测可检率100%);

  (4)检品(无故)超周期率<5%(其中国家监督抽查超周期率=0);

  (5)应留样检品收库率100%;

  (6)客户投诉受理率100%。

质量承诺

3.1 按照实验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规范的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并能满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或对其提供承认的组织的需求;

3.2 保证检验检测数据可信、结论正确;

3.3 保证将客户的合法权利置于首位;

3.4 按规定时间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3.5 恪守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


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院长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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