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青海日报《王建军信长星现场督导木里矿区非法开采专项调查工作向生态环保领域一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的报道、刘涛副省长批示精神、省市场监管局及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以及青海日报《向一切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作斗争》评论员文章等。紧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要求。院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木里煤矿非法开采事件,对我省政治生态和环境生态均造成重大破坏,严重影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性质极为恶劣,教训极其深刻。省市场监管局和省药品监管局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示。充分彰显了上级单位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三个最大”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的决心,进一步明确了青海“必须担负起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责任”,也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会议要求,全体职工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自觉。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领会实质、把握要求、汲取教训,更加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扛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要提高认识、增强意识。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问题导向,树牢为民情怀,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重大要求上来,坚决贯彻执行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三要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具体要求,以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水准,依法依规,梳理分析环保安全隐患,精准施策,担当作为,确保环保工作落细落实。四要遵规守纪、加强防治。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规程,加强实验试剂、设施设备管理,完善实验废液、废弃物及气体排放申报制度,严格设备报废程序和处置规定。进一步完善我院“实验用有毒有害废液废旧化学品处理管理制度”及其它相关制度办法。五要诚实守信、接受监督。强化诚信意识,恪守环保信用,将诚信理念贯穿检验科研工作全过程。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环境执法检查。充分发挥院纪委监督执纪作用,主动作为,加强环保工作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会前,院党委要求各分管领导、科室认真自查检验科研工作中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环节。会上,参会人员结合本单位、本科室工作,梳理我院在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院党委根据讨论情况,要求会后及时将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进行汇总,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等相关信息,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加以落实。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从几方面进行安排部署。一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危险化学品必须设专库(专柜)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危险化学品采购、领取、回收、销毁各环节有据可查。二要加强对实验废物处置管理。要妥善处理实验废气、废液、放射源、固体废物、动物尸体、“两品一械”留样、过期药品、微生物污染废物等。尤其要加强特殊药品、试剂(毒麻精易制爆)等的处理。三要加强废旧电子产品、报废实验仪器设备、日常生活垃圾、食堂餐厨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存放和管理处置。
会议要求,全体职工要将保护环境的统一思想变为实际行动,树立“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意识,坚持在药品检验科研事业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药检事业发展,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和使命,让生态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建设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