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检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来源:综合部 发布日期: 2024/08/02 编辑: 综合部 阅读量:1107 |
8月1日,省药检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度第八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省药检院贯彻落实意见。 会上,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说明和《决定》全文。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省药检院在改革中应运而生,也必将因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而兴。全体职工要深刻认识全会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全会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认真对照《决定》涉及药品监管领域的改革举措,系统研究谋划,积极推进落实,切实把党中央关于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变为行动指南。 会议要求,省药检院两级党组织、各部门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一要突出政治引领,学出乐学善思的“内力”。要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学、带着责任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在学深悟透中把准改革精神、改革意图,深入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大要求的政治自觉。二要突出示范引领,学出奋勇争先的“活力”。要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各项要求,规范开展好“三会一课”集体学习,督促党员根据所思所想所悟撰写学习心得,要通过规范党员学习园地、制作宣传展板等方式营造学习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要统筹推动集中学习与自学、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强化学习实效,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三要突出实效引领,学出实干担当的“能力”。要对标对表《决定》中提出的“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等改革措施,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正在开展的工作中,聚焦强化检验能力建设,开展监督抽检任务,完成药检机构能力验证等重点工作,加强部署安排,加大推进力度,努力推动全会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在省药检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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