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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检院获得“青海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 2020/12/02    作者: 办公室    文章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6341

2020年12月1日,青海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在青海会议中心隆重举行,省药检院被评为“青海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院党委书记、院长海平代表全院职工参加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药检院在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从疫情应急检验、技术保障体系构建等方面立足岗位担当作为,全力投入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暴发后,省药检院根据青海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依法依规科学实施防控措施,立即成立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展开疫情防控排查、监测、预警、管理等工作及时制定疫情应急检验预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医用防护产品检验用仪器设备、对照品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检验人员坚守岗位,检品随到随检。

        

省药检院全体职工与疫情赛跑,零基础建立医用防护用品检验检测体系,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申请专项经费234万元,采购应急检验设备7台,同步开展监管应急检验培训、检验资质申请、检验设备检定校准,确定防护用品抽检数量、包装要求、检验参数等抽检环节的技术标准。根据疫情防护需求,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新增医用防护用品检验资质53项,167个参数,使我省快速具备医用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质量控制和技术监督能力。同时,对预防和治疗疫病的中藏药制剂所需投料药材进行现场甄别和鉴定,对两家医疗机构制剂规范化生产、质量控制进行现场监督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为政府相关部门、生产医用防护用品企业提供分类指导、现场技术咨询等。完成口罩、防疫用药品、药材(饮片)等防护用品应急检验322批次,其中口罩检验194批次(检出不符合规定61批次),防护服(隔离服)10批次,防护用品生产车间环境洁净度检验63批次,医院防疫制剂、防疫用药品和药材(饮片)等检验55批次。

省药检院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检验人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连续作战,任劳任怨奋战在技术支撑、技术保障和技术服务第一线。在院党委统一部署、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下,加班总时长超过1600小时。雷火神威驱魍魉,劫波渡尽九州庆”,如今,疫情的阴霾已渐渐散去,省政府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是一场表彰会、总结会,也是人民群众对我们交出答卷的评分会,省药检院获此殊荣是全省各族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院工作的肯定,也是鞭策和激励。我院将以此为契机,传承和发扬伟大抗疫精神,进一步提升“两品一械”突发事件应急检验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检验体系建设、人员和技术储备、信息化建设、日常管理,不断推进应急检验处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应急检验结果高效、准确,为行政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高效的技术服务,为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把好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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