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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药检院顺利完成2024年省级药品抽检工作
来源:业务保障部    发布日期: 2024/11/08    编辑: 业务科    阅读量:6395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药品抽检工作在保障药品质量,防范化解风险,助力科学监管方面的作用,根据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省药检院以服务监管需求为核心,秉持问题导向和风险防控的原则,制定了《2024年青海省药品抽检实施方案》,全院齐心协力、严谨认真地开展工作,按期完成省级药品抽检任务。

2024年省级药品抽检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及在产品种实现了“双覆盖”,从原料药材、投料饮片、药用辅料、药包材到成品实现了产业链条“全覆盖”。对经营环节(包含网络平台)和使用环节抽样中,重点围绕既往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质量体系变更频繁企业、舆情关注度高的品种、投诉举报较多的品种、不良反应报告较为集中的品种进行。此外,通过对医疗机构制剂进行评价性抽检,促使医疗机构不断优化制剂生产流程、完善质量管控体系,确保制剂质量稳步提升,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与有效。

本年度省级药品抽检首次将药包材纳入抽检范围,进一步完善从药品生产源头到使用终端整个链条的质量监管,确保药品在包装环节的安全性与稳定性;首次针对生产厂家生产批次较多的中藏药品种,即十五味龙胆花丸和利肺片开展探索性研究工作,防控产品潜在的质量风险,进一步全面把握药品安全总体状况;首次启动中藏药材质量监测抽检工作,选择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较多的、临床用量大、市场流通量大的当归、黄芪、诃子3个中藏药材品种进行抽检,对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实施全面监督,进一步强化中藏药材质量监管力度,保障中藏药材质量安全;首次组织市州药检机构开展75 批次的药品检验工作,旨在有效提升基层药检机构的检验能力,为基层检验工作筑牢根基,保障基层检验机构技术水平得到稳固提升,进一步完善药品检验体系在基层的建设。

下一步,省药检院将对本次抽检工作中的重点内容以及存在问题展开全面、深入、细致的汇总与梳理分析,形成省级药品抽检质量分析报告,为监管部门制定药品安全防控措施提供依据,以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保障全省药品安全,为公众营造安全用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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