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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国药监妆〔2023〕14号)、《2023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手册》和省药监局《关于印发2023年开展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药监妆函〔2023〕88号)要求,截止目前,省药检院圆满完成2023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工作。
本年度我省承担的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任务计划为儿童类化妆品100批次,实际完成107批次,完成率107%。抽样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线下采样地点包括超市、零售连锁店、美容美发机构、批发市场、小商店,覆盖西宁、海东2市和海南、果洛、玉树3州;线上采样平台包括传统电商、直播带货、微商、母婴类APP。检验项目为铅、砷、汞、镉和微生物,107批样品中1批为问题样品,问题项目为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其余均未发现问题。数据结果已按时上报至国家化妆品风险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在深入梳理汇总分析检验数据的基础上撰写完成质量分析报告,提交至牵头机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