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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承诺
1质量方针 科学 公正 精确 优良 2质量目标 2.1总体目标:检验检测能力接近全国先进水平,达到国际优良实验室基本要求。 2.2具体目标: (1)检验检测报告书差错率<0.3%; (2)检验检测事故率<0.1%; (3)国家抽验全检率>98%(其中抽验检品按国家药典检验检测可检率100%); (4)检品(无故)超周期率<5%(其中国家监督抽查超周期率=0); (5)应留样检品收库率100%; (6)客户投诉受理率100%。 3质量承诺 3.1按照实验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规范的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并能满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或对其提供承认的组织的需求; 3.2保证检验检测数据可信、结论正确; 3.3保证将客户的合法权利置于首位; 3.4按规定时间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3.5恪守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对出具的报告负责。
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院长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