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药卫中心于2025年8月29日完成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标志着该实验室在生物安全规范化管理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青海省药检院药卫中心实验室主要承担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的微生物限度、无菌检查及致病菌检测等检验和科研任务,是保障公众用药用妆用械安全的重要技术支撑单位。
本次获得备案凭证,不仅体现了该实验室在设施设备、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及人员能力等方面均达到国家生物安全标准要求,也进一步提升了实验室在病原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