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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检院圆满完成2023年国家药品抽检工作
来源:业务部    发布日期: 2023/08/18    编辑: 综合部    阅读量:1571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药品抽检计划的通知》,中检院《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药品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省药检院在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部署下,围绕监管需求,严格落实问题导向和风险防控原则,圆满完成2023年国家药品抽样和检验任务。

        

一是组织到位,按期完成抽样工作。为做好国家药品抽检工作,在省药品监管局组织下,省药检院开展了相关知识培训,细化了工作流程,明确时间节点。抽样历时4个月,抽样地域覆盖青海省6个市州,涉及全省药品生产企业、经营(批发、连锁配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54家单位。按期完成了93个品种255批次抽样任务。

        

二是精确优良,圆满完成检验工作。2023年省药检院共承担3个品种491批次国家药品抽检工作,分别为盐酸苯海索片158批次、八味沉香丸(片、散、胶囊)71批次、炙甘草及炙甘草配方颗粒262批次。各药品检验部门严格把控检验程序,精益求精确保检验质量,现已按期完成按标准检验工作,检出不合格药品10批次,并在国家药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及时上报数据。

下一步,省药检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抽检探索性研究工作规范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梳理分析检验数据,从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可控性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3个品种的探索性研究工作,最大程度探索药品质量风险,撰写质量分析报告,发挥好技术支撑作用,持续为人民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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