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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圆满完成 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检验任务
来源:化妆品室    发布日期: 2021/10/29    编辑: 业务科    阅读量:2944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国药监妆〔202138号)安排,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圆满完成2021年青海省国家化妆品监督检验任务

本次监督检验样品来自我省24州的宾馆、超市、集中交易市场、零售连锁店、美容美发机构、母婴店、商场、小商店等场所,并首次增加了网络抽样,覆盖了我省化妆品经营及使用环节,共计11500批。国产样品涉及我国14个省份,国内委托生产企业84家、受托生产企业92家、自主生产企业91家;进口产品涉及8个国家,进口产品标示代理商(境内责任人)共22家。按标检验涉及16种检验方法,共216个检验项目,结果已上报至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

国家化妆品监督检验是对上市后化妆品监管的主要技术手段,在评价化妆品质量状况、发现质量风险、协助实施监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推动构建统一完善的风险监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度化妆品监督检验结果比较客观地评价了我省化妆品的整体质量状况,为化妆品行政监管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为全省人民安全用妆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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