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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要求,我院承担了染发类化妆品中对苯二胺等32种组分的检验工作。检验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克服时间紧、人员少等困难,加班加点,圆满完成了本期检验任务。
本期检验任务共收到样品50批次(其中进口1批次、国产49批次),样品来源为全省超市、批发市场和专卖店。检验结果合格29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率为14%,不合格项均为苯基甲基吡唑啉酮超标;同时检出样品批件与标签标识不一致、检出标签/批件未标识的成分、未检出标签/批件标识的成分、标签未标识成分或指向不明、标签标识的(或推算的)生产日期晚于抽样日期、标签标识的保质期与批件不一致、标签标识中含禁用组分、外包装印刷标识的成分与标签标识不一致、样品包装与批件不符等问题样品14批次。
对于问题样品和不合格样品,我院在确保检验数据准确性的前提下,已将检验结果及时按规定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