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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知识普及(二)
来源:设备科(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 2018/12/03    编辑: admin    阅读量:2763

一、狂犬病疫苗:

犬类动物咬伤或抓伤按0371428天程序接种,儿童用量相同;咬伤严重者在医生指导下酌情加用抗狂犬病免疫血清。特殊职业人群或宠物饲养者按0721天程序做预防注射。

二、肺炎球菌疫苗:

(1)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246月龄各接种1剂,加强免疫在12-15月龄接种1剂。

(2)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用于2岁以上体弱多病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或免疫功能减弱的人群,注射1针,高危人群五年后加强一次,健康人不需加强。

三、EV71型手足口病疫苗:

适用于6月龄以上至5岁的易感儿童,基础免疫程序2剂次,间隔1个月。

可以不接种疫苗吗? 

处在生长发育时期的孩子,由于免疫系统发育未成熟,对传染病的抵抗力较低,容易受多种传染病的侵袭。例如小儿麻痹、麻疹、腮腺炎、百日咳、流脑、乙型脑炎等,都可威胁孩子的身体健康。

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措施,通过接种疫苗,人类消灭了天花、维持了无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状态,目前我国也正处在消除麻疹的阶段,免疫规划所预防的疾病,百日咳、麻疹、风疹、乙脑、流脑等传染病的发病率也大幅降低。

预防接种需要注意事项

1. 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按时带小孩接种免疫规划疫苗,让小孩尽早得到疫苗保护。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不需任何费用。

2. 接种疫苗应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医院的预防接种门诊。

3. 此外也可以通过拨打全国公共卫生热线12320进行咨询。

4. 预防接种前,家长应向接种人员提供儿童近期的健康状况。

5.儿童接种后应在接种场所观察30分钟,无不适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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