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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药监局《关于印发2023年青海省化妆品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药监妆〔2023〕4号),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妆〔2023〕10号)和《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手册》要求,截止目前,省药检院圆满完成了2023年国家化妆品检验工作。
本年度国家化妆品检验任务计划为500批次,实际完成511批次,完成率102%。其中进口52批,国产459批,涉及彩妆、成人及儿童防晒和护肤、面膜(面贴膜式和涂抹式)、祛斑美白、染发、洗发护发清洁沐浴、祛痘和牙膏等13个类别。抽样覆盖我省2市6州的宾馆、超市、集中交易市场、零售连锁店、美容美发机构、商场、小商店和其他经营环节,满足抽检实施方案中对抽样的具体要求。检验涉及防腐剂、染发剂、元素、激素、防晒剂、抗感染类组分和微生物等13个项目227个指标,历时6个月完成检验工作和原始记录的书写。511批样品中489批符合规定、20批不符合规定、2批为问题产品。为了揭示更多产品质量潜在安全风险,在开展上述按标检验项目的同时,开展拓展性检验和探索性研究工作。全部检验已于8月31日前完成,并将数据信息上报至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
通过本年度青海省国家化妆品检验工作,全面掌握了本省各辖区内13类化妆品质量状况。下一步,省药检院化妆品检验检测中心将深入梳理分析检验数据,撰写质量分析报告,科学合理提出意见建议,以规范本省化妆品市场、保障市售化妆品质量,为我省化妆品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为人民用妆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