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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来源:    发布日期: 2015/11/06    编辑: admin    阅读量:4051

1026,青海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总支书记、所长海平主持会议,全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党章》是党员必须遵照执行的基本准则。他们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措施,对于维护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所党总支要求各支部、全体党员和中层以上干部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学习《准则》、《条例》和《党章》。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局党组的部署要求,把学习《准则》、《条例》和《党章》与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严格按照《准则》、《条例》和《党章》所倡导的规范,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作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会议同时要求,要抓好《准则》、《条例》和《党章》的学习贯彻落实,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持清醒认识,对各项规定牢记于心,时刻约束自身言行,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要通过持续不断的学习,形成自我净化、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自我约束的自觉,将学习效果体现在日常行为中,体现在食品药品检验工作中,体现在为省局党组“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建言献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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