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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药检院召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学习了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文件、规定精神,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省科技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视频会议精神、省市场监管局和省药监局关于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和会议精神等。
会议对如何做好省药检院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要求全院各部门:一是扛起责任,把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要求,确保从源头上做好防控工作,筑牢基层防控“铜墙铁壁”;二是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按照封控不停工的原则,对院内消防设施、实验室、配电房、电线电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废液储存场所等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的应急检验,一旦发生应急事件,第一时间处置,及时按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保障我省人民用药用妆用械安全有效。
会后,部分部门负责人通过搭乘省药监局疫情防控专用车和市政府应急保障车辆前往院内对涉及安全生产工作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主要针对正在运行应急检验的实验室,在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方面进行严格排查,要求实验室人员落实日查制度,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同时做好疫情消杀工作,确保个人及实验室安全;对临时关闭的实验室及食堂、锅炉房等重点区域,按照安全生产日常检查项目认真排查水、电、气、门窗、仪器设备等,逐项排除安全隐患;与辖区供电部门联系,确保疫情期间实验室供电正常,保障各项检验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为加班检验人员及疫情期间无法回家的工作人员安排好临时住所,解决后顾之忧,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