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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党委班子率领党员干部身先士卒、担当坚守、全力以赴投入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确保疫情防控用械的质量安全。
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和青海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通告》要求,省药检院及时启动应急检验程序,做好疫情所需的医用防护产品、体外诊断试剂检验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检验人员坚守岗位,检品随到随检。
2月1日上午,省市场局消保处接到群众的举报投诉,一些不法分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标示生产企业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产品涉嫌进行违法交易。
口罩是此次疫情防疫阻击战的急需品,是护卫群众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全国瞩目的热点词。对假冒伪劣产品,特别是售卖伪劣口罩、发国难财的行为,更是性质恶劣、万众唾弃。
鉴于此项工作的特殊性、敏感性,我院医器室检验人员积极配合消保处,第一时间和“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质量部取得联系。按照该企业对其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所发布的声明,结合其正品七个方面的特征进行检验,判定该口罩为假冒标示生产企业“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产品。
通过此项工作,我院在应急检验中能及早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得以解决,为疫情防控医防产品涉嫌排查提供了技术依据,确保我省人民医疗防护用品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