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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完成2020年国家药品抽检品种检验与质量分析研究工作
来源:业务科    发布日期: 2020/11/17    编辑: 办公室    阅读量:4316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药品抽检计划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01)文件精神,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下,依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业务指导,圆满完成2020国家药品抽检品种“小儿氨酚黄那敏”制剂“愈伤灵胶囊”六味能消制剂3个品种按标检验和探索性分析研究工作并已上报至国家药品抽验信息系统。

        

本年度省药检院共计接收3个国家药品抽检品种678批次,其中“小儿氨酚黄那敏”制剂458批次(颗粒剂448批次,片剂10批次)、愈伤灵胶囊129批次、六味能消制剂91批次(胶囊剂44批次,丸剂35批次,片剂12次)。为全面评价以上3个品种药品质量,省药检院坚持问题导向的工作原则,注重风险防控,前期向涉及本次抽样的生产企业发函调研,从原料来源内控标准、生产工艺流程、标准执行情况等方面设计调查问卷,并组织技术人员对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深入生产和质量控制环节沟通交流,全面了解生产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从药品生产源头挖掘抽检品种的潜在风险制定探索性分析研究方案

        

省药检院相关科室完成现行法定标准检验的同时,根据品种潜在的质量安全问题,针对性开展多项探索性分析研究从有效性、安全性和质量一致性3个不同的角度出发,新建立探索性分析研究项目对样品重新进行评价检验研究,发现部分制剂质量标准设定项目、检验方法科学性有待完善处方中主药成分的含量得不到有效控制部分制剂生产工艺参数设置不合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到位,产品质量不稳定;部分制剂按照新建立的探索性分析研究项目重新评价检验未检出部分可能影响疗效的成分;部分制剂或使用非药典品种药材投料省药检院已将上述发现的主要问题上报至中检院和国家药监局。

        

省药检院通过上述质量分析研究形成质量分析报告,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和意见,拟定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标准草案并及时上报中检院。国家药品抽检作为上市后药品监管的主要技术手段,在评价药品质量状况、服务药品监管发现质量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促进产业高质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省药检院将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日常检验思路,推动检验从数量向质量转变,为进一步提升药品质量控制水平实现药品科学监管、智慧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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