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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全国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1/22    编辑: 何存玲    阅读量:3507

  1月12—13日,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和表彰先进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最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以及张高丽副总理、汪洋副总理批示精神。坚持“四个最严” 严守安全底线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表彰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总结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在此次会议中,我院荣获“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海平院长代表全院职工参加并接受总局领导颁奖。同时我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科科员白玛文洲(藏族)被评为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获得此项荣誉,全院职工无比激动和自豪,但在喜悦之余也深感责任重大,荣誉的取得是对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以往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做好今后各项工作鼓励与鞭策。如何以更高标准做好每项工作,如何积极作为为药品监管提供及时、准确的技术依据;为保障青海人民用药用械安全贡献力量,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课题。同时我们每一名职工也应该像白玛文洲同志学习,无论工作环境多么艰苦、任务多么繁重,都要以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勇气求真务实、任劳任怨的态度,做好每项工作,保障全省人民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海平院长在向全院职工传达会议精神时指出:我院获得“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样的成绩是前所未有的,这一成绩的取得不是靠一朝一夕的努力得来的,是对我院59年发展历史的沉淀,荣誉凝聚着全院职工的不懈努力和老一辈检验工作者的艰辛付出,希望全院职工珍惜荣誉,奋发有为,以更好地成绩回报上级对我院的信任。会后全体职工一致表示会以此为契机,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的完成各项任务,为保障青海人民用药用械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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