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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药检院开展“庆三八、学模范”道德讲堂活动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3/08    编辑: 何存玲    阅读量:3399

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推进学雷锋活动深入开展, 3月7日下午,院党委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庆三八、学模范”道德讲堂活动,省文明办副主任张成强、城北区宣传部副部长索明伟、办公室主任袁静受邀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中,院党委书记、院长海平同志作了讲话,讲话充分肯定了我院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并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严格要求,捍卫来之不易的荣誉;充分肯定了女职工为药检事业做出的贡献,同时也表达了对全院女职工美好的节日祝愿。

在道德讲堂环节,全院职工合唱院歌《我们是人民健康的守护神》,慷慨的旋律,激昂的词句,进一步增进了全院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医疗器械室陈岳蓉主任诵读经典诗词《三月,我把你写进诗里》。

2016年12月,我院藏药室主任杨凤梅所处的家庭,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家庭”荣誉称号。在这次活动中杨凤梅主任向全院职工介绍了她所处的这一大家庭,以及这一家庭的文化建设。浓郁的文化氛围、和谐健康的家庭环境让全院职工深受感触,表示心灵接受了一次洗礼,也更加明白了家庭和睦是社会安定的基础,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的保障。大会向全院发出 “向全国文明家庭学习、争创五星级文明户”的倡议。

        

张成强副主任和海平院长为我院“省级文明单位”揭牌。张成强副主任对杨凤梅主任所处家庭的文化建设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希望我院职工能向“全国文明家庭”学习,争创模范。同时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要求。他指出,作为文明单位一定要在工作上、思想上、行动上、决策上与上级机关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着重抓好几项工作。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学习总书记讲话作为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二是要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常态工作来抓;三是继续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他强调,我院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这在城北区树立起了一面旗帜,全体职工应该从干好本职工作做起,千方百计维护好“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精神文明建设不能因为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而止步不前,还要继续向“省级标兵单位”迈进,再向“国家级文明单位”迈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他要求,全院职工要积极争创“五星级文明户”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生活习惯,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在单位做好职工,在家庭做好儿女。

通过这次活动,在全院进一步营造了争创先进模范的氛围,进一步提高了我院职工的道德修养,增强了全院职工捍卫荣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定了我院继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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