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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职能不缺位 主动担当有作为 省药检院全面部署行动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业务科    发布日期: 2020/02/05    编辑: 业务科    阅读量:441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出现以来,省药检院党委迅即行动,按照上级部署、立足职责任务、主动担当作为,从防疫体系构建、应急检验、服务监管等方面综合发力,全力投入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阻击战。

一是迅即部署,构建疫情防控体系。根据中央疫情防控工作精神、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的公告,按照省市场局、省药监局统一部署,123日,省药检院党委立即行动,成立一把手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展开疫情防控排查、监测、预警、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科室为单位的工作组,全体成员保持 24 小时通信畅通,保证疫情防控重要信息、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的准确及时。各科室根据科室职能承担相应具体工作,科室负责人具体领导负责本科室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保障先行,构建应急处置体系。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通告》要求,省药检院及时启动应急检验程序,下发《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技术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做好疫情技术保障工作。技术保障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所需的医用防护产品、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等检验用仪器设备、对照品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检验人员坚守岗位,检品随到随检。并保持与省局疫情防治领导部门的密切联系,确保各项处置工作有序高效运行,落到实处。

三是投入实战,构建技术保障体系。21日上午,省市场局消保处接到群众举报投诉,有不法分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标示生产企业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产品,涉嫌进行违法交易。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期,竟有不法分子发国难财,性质极其恶劣,必须依法客观做出鉴定。我院医器室配合消保处,及时和“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质量部取得联系,获得该企业提供的正品七个方面特征,据此特征与样品进行了逐项比对检验,判定该口罩为假冒标示生产企业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产品。此项工作为疫情防控医防产品涉嫌排查提供了技术依据。

四是服务监管,构建技术监管体系。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绿色通道快速批准省中医院和省藏医院申报的9种预防和治疗疫病的民族药制剂临时批准文号。25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我院中藏药检验研究技术人员对9种预防疫病的民族药制剂所需投料药材进行现场甄别和鉴定,以确保防疫制剂的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同时对两家医疗机构制剂规范化生产、质量控制进行现场监督和咨询服务。 为预防疫病的民族药制剂快速投入使用提供技术支撑和质量保障,确保用药用械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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