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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获得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    发布日期: 2013/12/31    编辑: admin    阅读量:4118

2013年底,我所被西宁市城北区委、西宁市城北区政府命名为20112012年度区级文明单位。

两年来,所党总支、所领导班子始终把保持和提升文明单位的创建水平作为我所的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抓班子、带队伍,抓学习、提素质,抓作风、树形象的工作思路,锲而不舍、持续深入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努力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城北区文明办检查小组来所检查时,对我所的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顺利通过了审核,并破格推荐我所参加西宁市文明单位的评选活动。我所顺利跻身于文明单位行列,这标志着全所精神文明建设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对我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同时更是对我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鞭策和要求。今后,我们要努力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开创我所各项事业新局面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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