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ArticleSearchIndex
 当前位置:工作信息 > 精神文明建设 >> 正文
缅怀革命先烈 继承革命遗志
来源:党务(人事)办公室 王京礼    发布日期: 2017/03/31    编辑: 郭安青    阅读量:4763

为深切缅怀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事业英勇牺牲的烈士,教育广大党员职工继承和发扬光荣传统,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和药检事业的发展。331日上午,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党委组织全院党员职工在清明节前夕开展了以“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遗志”为主题的祭奠革命烈士墓活动。

上午10时,大家怀着对先烈无限崇敬的心情来到烈士墓前,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了花圈、鲜花,鞠躬默哀,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随后参观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

党委书记、院长海平同志在缅怀讲话中指出,全院党员职工要永远不忘革命先烈为党和人民建立的卓越功勋,永远不忘他们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民族精神,永远不忘他们舍生取义换来的幸福生活。要从他们身上汲取伟大的精神力量,让他们不怕困难、不畏艰险、英勇献身的精神,永远鼓励我们、鞭策我们,并转化为锐意进取、认真学习、扎实工作的实际行动,要始终以革命先烈为榜样,时时刻刻对照自己的一言一行,学习革命先烈不屈不挠、坚韧担当、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进取,为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和新青海建设而努力奋斗!

通过活动,全院职工纷纷表示,我们在深切缅怀先烈的同时,更要以实际行动继承革命先烈的遗志,弘扬先烈的革命精神,为青海药检事业健康发展再作新贡献。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国药学会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版权所有 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9号
邮 编:810016

青ICP备160004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