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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完成2018年国家药品抽检承检品种按标检验工作
来源:业务科    发布日期: 2018/08/09    编辑: 业务科    阅读量:3635

根据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药品抽检计划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131号)精神,青海省药品检验监测院承担“复方龙胆碳酸氢钠片”、“伤科七味片”和“刺五加片(颗粒、糖浆、胶囊)”等三个品种的按标检验及探索性分析研究工作任务。据统计,先后接收全国各地抽样邮寄的承检样品共计338批次[其中复方龙胆碳酸氢钠片64批、伤科七味片13批、刺五加片(颗粒、糖浆、胶囊)253批,国家药品抽检专项品种8批]。截止2018年7月底,按标检验工作全部完成,按照要求将检验结果和按标检验工作总结报送至国家局药化监管司,并同步完成检验报告书传递以及检验结果、复验结果等相关信息在“国家药品抽检信息系统”中的传输。
依据质量标准检验,共检出不符合规定样品14批次。其中,复方龙胆碳酸氢钠片不符合规定3批次,刺五加片(颗粒、糖浆、胶囊)不符合规定11批次,总合格率为95.86%。刺五加胶囊在全项检验的同时进行“铬”含量的检测。相关生产企业就不符合规定产品向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申请复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予以受理并从我院调取留样进行复验,结果与我院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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