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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完成2018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第一期检验任务
来源:化妆品室    发布日期: 2018/06/19    编辑: 业务科    阅读量:3737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8年度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要求,我院化妆品室承担了第一期面膜类产品的检验任务。目前检验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按时限要求完成检验报告书传递及信息数据上报。

本期检验任务计划抽检120批次(计划进口15批次、国产105批次),实际在省内2市6州抽样共计120批次(进口16批次、国产104批次),抽样区域涵盖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及日用百货零售店。检验项目包括汞(宣称祛斑/美白类产品)、四十一种糖皮质激素及氟轻松、微生物等四项。我院检验科室严格按照抽检方案要求,与业务科、质控办密切协作配合,及时高效地完成了本期检验检测任务。

本次检验结果合格119批次,1批次微生物不合格,合格率为99.2%。对不合格样品按照我院程序文件规定,由初检人员进行复验,继而进行不同人员复测比对,有效保证了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同时对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报告书按照抽检方案规定进行传递并在国家化妆品信息系统上报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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