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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圆满完成2021年国家药品抽检计划抽样工作
来源:业务科    发布日期: 2021/07/08    编辑: 业务科    阅读量:3673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国家药品抽样安排部署,省药检院依据本省药品生产、流通现状,制订抽样工作实施方案细则,明确抽样区域、单位、品种和完成时限,对抽样人员考核培训,于20211月至5月,对全省范围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样。

抽样共历时3个多月,覆盖2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19个县区的城镇、农村、牧区、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累计抽样里程5000多公里。完成了集中招采、滴眼剂、儿童用药等8个类别抽检任务,截止531日,共抽样103个品种271批次,品种覆盖率达到国家药品抽检品种目录的69.6%

一是明确重点种类,优先靶向攻克。本年度国抽特定临床用药、高风险药品、易产生质量问题品种等数量都多于往年,对此省药检院认真分析研究,优先查找难抽取品种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相关信息,确定样品来源,先难后易,扎实推进,有针对性的靶向抽样,即少走了弯路,又提高了抽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明确工作程序,抽样科学规范本年度国抽由省药检院业务科负责抽样、样品寄送、信息系统录入、抽样工作总结等,由省药监局药品监管处负责复验问题整理填报、相关查处结果核实、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核查处置、信息上报上传等工作。抽样人员不参与国抽药品检验工作,抽样全程拍照记录,抽样环节亮化透明,抽样结束后,被抽样单位填写廉政回单封存邮寄至院纪委,截止目前,未接到因抽样而产生的相关投诉举报。


三是强化监检结合,杜绝源头风险。本年度国抽在抽样的同时,加强与药品执法部门的联动合作,大部分抽样工作与辖区药品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开展,由全省各州市、县区药品执法部门带队,对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管理、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索证索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风险排查,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目前,省药检院已根据省级药品抽样计划工作部署,启动了省抽抽样工作,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风险防控的抽样方针,结合本省药品生产、流通特点,拓展抽样范围,提高抽样针对性、科学性、靶向性,着力查找各类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为监管做好服务,为全省各族人民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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