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ArticleSearchIndex
 当前位置:工作信息 > 精神文明建设 >> 正文
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扎实开展帮扶基层工作
来源:党务(人事)办公室 郭安青    发布日期: 2019/05/14    编辑: 郭安青    阅读量:4710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基层帮扶力度的要求,更好地服务监管、服务基层,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建立院领导对口帮扶基层药检所(中心)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技术优势,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帮扶。

4月中旬,院党委书记、院长海平代表院党委分别与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海北州、海南州、黄南州、海西州、玉树州等8个市(州)药检所(中心)签订帮扶协议。帮扶内容涵盖:一是组成帮扶小组定点帮扶,提供技术支持,不定时上门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引导和帮助受帮扶单位学习和运用检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检验检测能力。二是受帮扶单位选派人员到省院进修学习,省院给予实验室建设、试剂管理、仪器设备操作、规范检验检测报告书等薄弱环节的技术指导。三是协助完成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各种记录等管理体系文件编写,指导实验室资质认定相关工作。四是督促还未开展工作的所(中心)尽快完善实验用水、用电和防尘等环境条件,以便开展设备安装调试,并积极协调大型仪器生产厂商、供应商进行安装、调试和使用培训。五是持续保持沟通,随时为基层所(中心)全力提供各种技术帮扶。同时,省院明确表态,除以上协议内容,基层所若有其他技术帮扶需求,可随时提出,省院将立足现有资源,倾全力满足基层所需求,力求用23年时间使基层所(中心)药品检验检测能力较之现在有较大转变和提升。

基层所(中心)是我省药检系统一支重要的技术力量,在基层地区药品日常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切实做好对基层所(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既是省药检院的职责,也是基层所(中心)的需求。自开展帮扶工作以来,省药检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竭力服务基层,把提升全省药检系统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作为大事来抓,密切省院和基层所(中心)联系,创新帮扶途径,以更大作为帮助我省各基层所(中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力争使基层所(中心)检验检测能力突破发展瓶颈,得到质的提升,共同为青海各民族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保驾护航。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国药学会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版权所有 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9号
邮 编:810016

青ICP备160004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