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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省级药品监督抽检的工作部署安排,省药检院以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风险防控为原则,统筹安排,科学实施,截至9月29日,已圆满完成本年度省级药品监督抽样工作。
精心部署,及早启动抽样
年初省级监督抽样任务一经下达,省药检院领导班子精心部署、统筹安排,迅速组织制定了《2022年全省药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监督抽样工作小组,抽样工作启动前,组织抽样人员进行培训,反复研讨阐释方案中细节问题,对抽样人员针对历年抽样工作中多次遇到的问题进行靶向性训练,严格控制抽样错误率,持续提升抽样小组的专业性和准确性。于3月15日正式启动我省药品省级监督抽样工作。
有的放矢,增强工作合力
按照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有效覆盖的原则,结合省药监局本年度重点监督工作要求,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实现企业和年内在产品种的“双覆盖”;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监督抽检按现有企业的30%覆盖;对上一年度不符合规定药品及涉及的相关企业或单位开展跟踪抽检。在充分掌握辖区生产企业生产品种信息、明确抽样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初步确定抽样单位和抽样品种。采取多小组出动、多渠道并进的抽样形式,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证了抽样工作顺利开展,最大程度提升工作合力。
专业为基,圆满完成任务
整个抽样过程中,抽样小组克服疫情静态管理带来的不利影响,团队人员加班加点、马力全开,做到抽样品种对、录样信息准、封样不混批,严格控制抽样错误率。
全部抽样工作历时6个月,外派人员630人次,行程11700公里,覆盖了全省8个州/地/市、21个县/区,圆满完成532批次抽样任务,其中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抽样502批次,使用环节专项品种抽样30批次。实现了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年内在产品种的“双覆盖”,对全省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监督抽样覆盖率达到39%,满足年初方案中各项要求。
下一步,省药检院将对本年度监督抽样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为一如既往高起点、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为提升我省药品监管效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