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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召开“2014年中央补助地方监管能力建设设备采购方案论证会”
来源:    发布日期: 2015/01/19    编辑: admin    阅读量:4175

    为了更好地使用好国家专项资金,选配适合我省医疗器械监管需要的医疗器械检验设备,201519,青海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根据《青海省2014年中央补助地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分配总表》和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食品药品监督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及政府采购预算额度的通知》要求,组织召开了“2014年中央补助地方监管能力建设设备采购方案论证会”。

                
   
会议邀请了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医疗器械检定所黄清泉副所长、有源医疗器械室苏宗文主任、山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刘双树副主任及青海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青副局长、医疗器械监管处张建宁处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是在所长海平陪同各位专家对我所医疗器械检验室进行参观、对现有设备配备情况、实验室布局、检验能力及人员结构进行交流和了解后召开的。会上,省局副局长李青要求我所要在充分听取各位专家对此次设备采购方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设备配备方案,使国家医疗器械专项资金在我省医疗器械监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张建宁介绍了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现状、经营使用单位实际情况、监管需求和重点。副所长郑永彪和医疗器械室负责人介绍了此次能力建设(仪器配备)的准备和调研情况,对我所医疗器械检验的发展方向提出了设想。

                 
   
三位专家提出了开展医疗器械检验能力建设的注意事项,确定了业务能力建设的主要方向为有源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眼科和光学医疗器械的检验等。对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2014年中央补助地方监管能力建设任务分配表》中设备清单、《全国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基本仪器装备标准(20112015年)》,在有源、无源、生物检验三个方面逐项分析了配备的设备种类、数量,建议调整部分前期调研方案内容,并详细说明了调整的原因,为最终确定采购方案提供了翔实的依据。
   
由于省局、省所领导高度重视,三位专家高效敬业的工作,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经过一天紧张的交流、分析、讨论、研究、核实,我所初步确定了2014年中央补助地方监管能力医疗器械设备配备方案。所长海平要求医疗器械室、设备管理科、业务科根据会议讨论结果,结合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尽快确定设备采购方案,经所务会研究后上报省局。
   
此次会议,不但达到了初步确定2014年中央补助地方监管能力建设设备采购方案的预期目的,也为今后我所医疗器械检验能力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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