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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药室顺利完成2020年国家抽验品种 “六味能消制剂”检验与质量分析研究工作
来源:藏药室    发布日期: 2020/11/11    编辑: 业务科    阅读量:4565

2020藏药室承担的国家评价性抽验项目为六味能消制剂(六味能消丸、六味能消胶囊、六味能消片)(以下同),是由藏木香、干姜、诃子、大黄、寒水石、碱花等六味药材制成的复方制剂,主要功效为:助消化,消肿,理风和胃,用于食物中毒症,积食不化,胃疼痛、胸腹肿胀,大便干燥,难产,胞衣脱落难等。

一、生产企业、批准文号及规格

涉及2020年国家药品计划抽验的六味能消制剂样品有丸剂、胶囊剂、片剂三种剂型,4家生产企业。其中六味能消丸为水丸,有2家生产企业,涉及2个批准文号,分别为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规格为每丸重0.6g和每丸重0.3g)和西藏雄巴拉曲神水藏药有限公司(规格为每10丸重5g);六味能消胶囊为硬胶囊,有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家生产企业,涉及1个批准文号,规格为每粒装0.45g六味能消片为薄膜衣片,有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1家生产企业,涉及1个标准文号,规格为每片重0.5g

二、抽样情况

此次评价性抽验共91批样品,涉及39批不同批次,其中丸剂35批、胶囊剂44批、片剂12批,共抽自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域覆盖85.3%抽自经营单位84批次全部抽样量的92.3%抽自生产企业2批次,占全部抽样量的2.2%;抽自使用单位5批,占全部抽样量的5.5%

三、现行标准及按标检验

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六味能消片”执行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YBZ01142010;“六味能消胶囊”执行标准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新药转正标准)第29WS3-241(Z-049)-2001(Z);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生产的“六味能消丸”执行标准为《卫生部药品标准》藏药第一册 WS3-BC-0289-95西藏雄巴拉曲神水藏药厂生产的“六味能消丸”执行标准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WS-595-(Z-140)-2002按照上述现行标准对抽取的91批样品进行检验,合格率为100%

四、企业调研

为全面评价六味能消制剂产品质量,我室于前期对向涉及本次抽样的8生产企业发函调研(抽样涉及5个生产企业,其中有3个企业已停止六味能消丸的生产),并从原料来源及内控标准、寒水石的炮制方法、六味能消片的辅料用量及内控质量标准、生产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外包装样本、六味能消制剂标准执行情况及标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设计调查问卷,按标检验结束后,我院组织检验人员对抽样量较大的两个生产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同企业质量部负责人沟通交流,了解企业生产和六味能消制剂现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

五、探索性研究

针对六味能消制剂现行标准不够完善、产品有效性质控项目缺失等问题,我室建立了不同药味定性鉴别、多指标含量测定及特征图谱,从有效性、安全性和质量一致性,建立了如下探索性研究,对六味能消制剂产品质量进行评价:1六味能消丸显微鉴别探索性研究;(2六味能消制剂薄层色谱的探索性研究;(3)六味能消制剂中五种结合蒽醌和五种游离蒽醌的含量测定;(4六味能消制剂中土木香内酯、异土木香内酯含量测定;(5六味能消丸(胶囊、片)中土大黄苷的探索性研究;(6ICP-MS法测定六味能消制剂中29种重金属元素;(7)六味能消制剂HPLC特征图谱分析方法的研究8微生物方法学验证。

上述探索性研究方法对4个企业的全部91批样品进行了检验,结果16批六味能消胶囊、23批六味能消丸不合格,共涉及生产企业3家,全批次合格率为57.1%,其中西藏雄巴拉曲神水藏药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六味能消丸检出土大黄苷,将次作为重大质量问题上报国家局

六、六味能消制剂质量总体评价

经过本次系统评价,不同企业间样品质量差别较为明显,部分企业因未对工艺参数设置和产品稳定性进行考察、使用的原药材质量较差、投料不足或使用非药典品种药材投料,造成产品整体质量不佳。不同企业、相同企业不同批号间样品质量差异较为明显,非标准检验项目不合格率较高,提示生产企业无法有效的控制六味能消制剂产品质量,总体认为六味能消丸质量状况为较差”;六味能消胶囊质量状况为一般”;六味能消片质量状况为较好”。

七、解决问题的建议

1我们根据按标检验和探索性研究结果,修订和完善了六味能消制剂的质量标准,并已向中国药典委员会提交申请。

2我们根据按标检验和探索性研究结果,增加了六味能消制剂中土大黄苷补充检验方法,并已向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综合业务处(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秘书处)提交申请。

3建议对此次检出土大黄苷的企业加强属地生产监管,加大对生产企业原材料的监督检查。强化企业对原料的质量意识,严格按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投料。

4建议六味能消制剂各生产企业优化重要工艺参数并进行验证,并针对原料药材中有效成分对产品稳定性进行考察

5建议生产企业建立投料药材留样制度,做到药材和制剂留样批批对应,使制剂质量有可追溯性;加大对生产企业原材料的监督检查。

6加大对生产企业检验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水平,保证制剂投料和药材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提高其工艺的准确性和重现性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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