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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检院党委获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
来源:党务(人事)办公室 王京礼    发布日期: 2020/06/28    编辑: 王菲    阅读量:4786

6月28日,省直机关工委召开表彰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大会,全省省直机关系统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参加了表彰大会,省药检院党委荣获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副院长钟启国同志代表院党委参加了大会。

一直以来,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党委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及省局党组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制,按照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为民、求是、严谨、创新”的科学检验精神和“科学、公正、精确、优良”的质量方针,以解决工作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实现优质高效为目的,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尽心尽力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同时,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立足中心任务需要,不断完善药检职能,加快向服务型药检转变的步伐,认真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要求,建立科学完善的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成国家家级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评价抽验和省级监督抽验工作,开展探索性研究和质量分析研究,为药品行政监督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2016年我院被省文明办授予2013-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17年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评为“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2019年3月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命名为“学雷锋活动示范点”。6月,院党委被省直机关工委表彰为“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目前,我院正在积极参加2016-201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评选创建活动。我院之所以获得这些荣誉,是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结果,是各级领导、各级部门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院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

下一阶段,院党委将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2字”总要求和根本任务,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推动我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科研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青海解放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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