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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检院科学规范处置实验室废液及过期试剂
来源:质量部    发布日期: 2024/03/27    编辑: admin    阅读量:442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确保实验室环境,省药检院于3月18日对实验室废液2800公斤,留样到期药品460公斤,过期化学试剂110公斤进行了集中处置,从源头上阻断了外溢风险,保护了实验室环境、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一直以来,省药检院对实验室废液的收集、处置工作高度重视,院党委安排由质量部牵头,各部门配合,具体抓好日常的排查收集、分类存储、安全管理、归口上报、统一处置等工作,严防环境污染、失控外流等风险事故。

污染物的处理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尤其是实验室废液、过期化学试剂等废弃物对环境、人体的危害非常大。此次集中处置,涉及实验室废液、过期药品、过期化学试剂等,来自于各检验部门,而且总量较大,参与的部门和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了科学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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